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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措施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0-08-25浏览次数:1335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 提升发明创造能力

(一)对企业新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5000元;国外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欧洲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

(二)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200元;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500元。

(三)在境外新获核准注册的商标,按一类一标一国或组织为1件计算,每新注册1件一次性奖励4000元;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的,按一类一标一国或组织为1件计算,每新注册1件一次性奖励7000元,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四)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60万、30万的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前三位)、行业标准(前两位)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5万的奖励。

(五)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六)对当年新认定且为首次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省级8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 发挥平台服务功能

(七)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创新创业载体入驻企业年发明专利授权总量达20件的,补助创新创业载体5万元,每增加5件,增加1万元补助,每家创新创业载体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八)对经认定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年度专利、商标、版权交易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其中发明专利的比例不低于70%),按交易总额1%的比例予以补助,每家交易平台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 拓宽质押融资方式

(九)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给以实际贷款额银行批准的利率100%贴息资助,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被认定为形成坏账的,按照银行发放的知识产权贷款坏账金额30%,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每笔坏账贷款补偿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评估机构与三家以上银行签订服务合同,并帮助企业成功获得5笔贷款合计5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补助。

四、 加强营运转化能力

(十一)对企业以并购、受让、被许可等方式引进区外的知识产权并转化实施后取得实际经济效益且实现税收达3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按照实际发生知识产权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不超80万元,累计补贴同一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十二)对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证券公司(券商)、知识产权所有人给予奖励支持。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给知识产权所有人带来1000万元以上融资的,每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给予运营服务机构、证券公司(券商)知识产权所有人各20万元奖励。

五、 鼓励开展维权诉讼

(十三)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并胜诉的,根据终审生效的法律文书,每个案件补助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以上措施由市场监管分局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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