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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报推荐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07-31浏览次数:295

(一)报名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

  (1)毕业5年内(2018年6月以后毕业)在昆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2018年6月以后毕业)在滇创业的优秀大学生;在昆创业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员等;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规违法记录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必须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

  (4)已享受过“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5)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 人。

  2.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项目

  (1)在昆明辖区内登记注册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企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

  (3)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无违规违法记录;

  (4)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享受过“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6)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3 人。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络报名。项目申请人登录“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活动网站(http://www.fhyfkm.com)进行网络报名,经网络审核通过后,项目内容自动在“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活动网站进行展示宣传。

  第二步,现场确认。通过网络审核后的申请项目,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路481号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场科提交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4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8日

 (四)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网络报名的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一经审核不得随意更改。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①项目照片必须是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图片,大小不应超过512KB的jpg格式图片;②申请金额填写额度为3-6万元之间。

  2.现场确认报名。通过网络报名审核的项目需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盘龙区交资料地址为:北京路481号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场科),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若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1)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不少于1人的劳动合同备案表和2023 年5月份(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及个人参保证明,含法定代表人);“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评审表、项目查验报告和创业计划书等;

  (2)小微企业创业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不少于3人劳动合同备案表和2023 年5月份(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及个人参保证明,含法定代表人);“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评审表、项目查验报告和创业计划书等。

  项目办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代理机构和个人代理办理“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的申报及评审等相关事宜,创业者必须自行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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