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创项目配套的通知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313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政策,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 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昆明经开区(自 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昆经开〔2023〕22号)与《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 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科创项目配套,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 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经认定的单位。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场地、生产、市场等配套条件。
3.承担国家、省、市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含团队类项目),且项目处于正常实施状态。
4.2023 年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5.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条件,拥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够牵头组织产学研技术队伍,运行管理规范,经营情况正常。
二、 申报材料
1.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科创项目配套支持申请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
4.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财政拨款凭证及其他部门配套凭证;
5.项目下达单位(国家、省、市相关科技部门)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其他支撑材料;
7. “信用中国”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带水印);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 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 份且不得缺项),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至经开 区管委会1011 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将整套申请材料扫描成一套电子文件 (PDF) 发送至: kmjkqkjj@sina.com。
联系人:
经开区产发中心刘霞
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陈佳瑶
联系电话: 0871-68163016
附件: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科创项目配套支持申请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