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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第四批专利转让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83

区内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及下达资金的通知》,促进知识产权流通与技术共享,实现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昆明经开区落实云南省专利转化促进项目实施方案》(昆经开管笺〔2024〕10号),现就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第四批专利转让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的方式从高校、科研院所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让备案手续的可进行申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总量控制、择优支持的原则予以支持。

(一)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二)受让专利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三)申报单位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

二、申报材料

(一)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专利转让补助申请表;

(二)专利转让协议(合同);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利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四)税务发票;

(五)专利转让实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实物图片、效益说明等);

(六)主体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用中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7:00。

(二)纸件材料应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应将所有申报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单位名称+专利转让补助材料”命名。

(三)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市场监管分局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16642867@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同一企业申报多个专利转让补助的,合并为一册,每个专利一套材料,其中,主体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一份即可。

联系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知识产权科

贾贵雄、杨晓雯

联系方式:0871-68163764


 附件: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专利转让补助申请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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