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转发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 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129
各驻区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工信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以及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企业于2025年4月13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的上报工作,后续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管委会10楼1008办公室马瑶处;各企业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命名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装订成册后在书脊印刷上企业名称(材料请胶装);
2.新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请填写附件8、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填写附件9、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填写附件10、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写附件11(以上4个附件请提交可编辑版到指定邮箱);如发生简单更名的企业需填写《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6)及《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汇总表》(附件1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件6请提交盖章扫描版,附件12请提交可编辑版到指定邮箱)。
3.请将电子版(盖章扫描后)申报(复核)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名称编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公司名称”。
四、注意事项
1.逐级申报要求: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公告的云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2.审计报告须提供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附验证码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瑶 68162993
邮箱地址:jkqcfzx@163.com
附件:《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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