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转发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工信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以及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详见附件。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三、工作要求1.请各企业于2025年4月13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