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科高发〔2020〕1号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工作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证书有效期到期的高新技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