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工信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详见附件。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三、工作要求请各企业于2024年4月15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的上报工作,后续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